为进一步充实山东省无人机技术与应用协会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智库的支撑作用,促进无人机行业的健康发展,经山东省无人机技术与应用协会理事会决议通过,即日起增补无人机行业专家。此次增补面向全国无人机制造、系统开发、场景应用等所有涉及无人机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委员会管理办公室设在协会秘书处,下设政策咨询组、场景应用组、科研教育组3个工作组。具体工作职责和遴选程序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政策咨询组
1.接受协会和会员单位相关工作的咨询;
2.参与无人机行业相关的调研调查;
3.参与相关行业标准的研究制定;
4.参与协会品牌赛事、论坛等活动;
5.参与协会相关培训工作等。
(二)场景应用组
1.参与协会组织的应用场景拓展项目;
2.参与协会无人机技术应用推广项目;
3.参与协会品牌赛事、论坛等活动;
4.参与协会场景应用相关培训工作等。
(三)科研教育组
1.参与无人机相关课程开发、教材编写等;
2.参与无人机相关学科建设调研、评价;
3.参与无人机青少年赛事活动;
4.参与协会相关培训工作等。
二、遴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要求推荐并提交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个人也请填写《专家推荐表》《专家推荐汇总表》后提交。
(二)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对专家委员候选人推荐资料进行逐一审核后,提出候选名单。
(三)候选人名单经协会理事会研究通过后,纳入专家委员会管理。
三、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无人机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品行端正,正直诚实,廉洁自律;工作责任心强,工作严谨。
(三)具有较强的理论和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事无人机生产制造、场景应用、教育培训等工作。
(四)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五)愿意承担并且能够胜任专家委员会相关工作。
四、管理要求
(一)专家每届任期2年,任期届满重新办理聘请手续。
(二)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需要按程序增减、调整。
(三)专家由于健康或其他自身原因,不能或不愿继续参与专家委员会工作的,需向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家,经管理办公室核实,报协会理事会研究通过后,予以清退: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
2.参与有损政府、协会及公众形象活动的。
3.以协会专家名义私自开展工作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谋取利益的。
4.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时,违反纪律规定收受额外报酬或其他礼品的。
5.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能客观公正履行委员会成员职责的。
6.违反有关保密规定,泄露参与相关工作所获得信息的。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069072319(夏主任)
电子邮件:sdwrjx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