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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 12040701 号《关于推动无人机飞防的提案》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无人机飞防的提案(第1204070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提到的,近年来,利用植保无人机喷施农药防治农作物病虫害已经成为专业化统防统治的重要手段,在农业领域应用广泛,与传统人力喷雾作业相比,其具有能够提高靶标作物上药液沉积和减少农药流失的优点,作业效率高、作业环境适应程度强,并且在新冠疫情防控环境消杀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省对此高度重视,着力推动推进,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实施项目带动,推进无人机应用。2010-2018年连续9年实施了“省农业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能力建设示范项目”,省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63亿元,建立示范县163个,共采购无人机327架,免费配备给统防统治组织,有效带动了无人机在航空植保方面的应用。2015年我省无人机仅209架,2017年突破1000架,2020年达到7430余架,作业面积超过7200万亩次。

二是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自2018年开始,我省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资金开展了植保无人机规范应用补贴试点,有效推动了无人机在农业领域的应用推广。2018-2019年,我省共补贴植保无人机2716架,使用补贴资金3865万元,补贴的机具数量占植保无人机总量的59%,相比2017年,增长了270%,实现全省16市全面覆盖无空白。

三是加强关键技术的研讨。我省组织召开全省植保无人机应用技术研讨会,邀请有关专家做了专题讲座,同时,与会代表就植保无人机的应用现状、施药效果及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拟定发展规划。会议的召开推动了我省航空植保技术的应用,并对相关标准起草和制定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四是推进施药作业规范研制。2019-2020年,省植保总站组织并联合中国农业大学何雄奎教授团队和部分市、县植保技术骨干研究制定了《植保无人飞机施药质量检测方法》《植保无人机安全施药技术规范》《植保无人机防治小麦病虫害作业技术规程》三项省地方标准,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4月正式发布,并已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

五是加强相关培训指导。积极利用线上线下开展包括无人机在内的新型植保机械使用与维护技术培训活动。2020年全省累计培训140余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专业化防治组织成员9000余人参加了培训活动。2018-2020年,连续三年组织开展全省植保无人机飞防技能大赛,对规范飞手操作技能、扩大无人机推广均起到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吸收您的建议,继续强化推进实施,破解薄弱环节短板,不断提升植保防灾减灾能力。

一是进一步推进技术创新,提高飞防效果。农业农村部组织农科教企单位成立了“国家农业航空植保科技创新联盟”,整合资源力量开展联合攻关,提升无人机生产制造等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开发针对航空植保所需要的专用制剂,提高植保无人机作业性能,提高飞防效果。我厅将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建议,在飞防专用药剂登记方面给予更多支持政策,加快优异产品市场化应用进程。

二是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建设,提高作业质量。强化作业标准体系建立和推广实施,加大《植保无人飞机施药质量检测方法》《植保无人机安全施药技术规范》《植保无人机防治小麦病虫害作业技术规程》三项省地方标准的宣贯普及力度,同时针对薄弱环节推进标准研制,着力推进飞防标准化。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行业发展。严格按照《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管理办法》,加强对统防统治组织航空作业的指导和管理,促进飞防行业高质量发展。同时进一步强化培训指导,鼓励植保无人机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产品研发创新基地、实践基地、实训基地,大力培养植保无人机等实用型人才。支持植保无人机企业、合作社培养植保无人机操作、维修等实用技能型人才。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加强飞防关键技术和标准化施药作业的培训指导。

四是积极引导飞防服务扩宽服务范围,拓展增收链。鼓励各飞防服务组织拓宽服务领域,由单一的农药喷洒向肥料撒施、果林喷洒以及卫生防疫等扩展,同时积极引导各组织建立或加入区域性或全国飞防联盟,加强行业互助和战略合作,保障飞防服务组织获得持久稳定的收益。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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