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仍存侥幸!又查处6起无人机违规飞行,杭州公安再发提醒: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继杭州实施全域“禁飞”的第一天4人被处罚后,9月2日,全市公安机关共依法查处6起无人机违规飞行。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筹备举办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2023年9月1日0时至10月28日24时,杭州市行政区域全境,对“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 为维护亚运会期间杭州地区的空域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全市公安机关全天候开展无人机预警、反制、查控工作,依法严格查处违规升空无人机。 典型案例1 9月2日下午,富阳区公安分局东洲派出所在工作发现:辖区东洲街道某小区内有无人机飞行。发现该情况后,东洲派出所警力立即开展查控工作。 经巡查,民警快速发现无人机和飞行人员,经询问调查,当事人万某和孙某明知目前杭州全域无人机禁飞的情况下,仍心存侥幸先后操作无人机起飞。 公安机关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依法对万某、孙某处以行政罚款的处罚。 典型案例2 9月2日16时,正在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亚运场馆周边开展巡查的无人机防御小组发现在仓前街道宝龙广场空域有人违规飞行无人机,余杭区公安分局仓前派出所民警接报后迅速赶赴现场查控。现场发现无人机飞手白某和所使用的无人机。 经查,白某在明知杭州禁飞规定的情况下,为了拍摄高空风景照,仍心存侥幸使用个人无人机违规升空航拍。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白某未取得无人机飞行资质,也未取得无人机飞行许可私自驾驶无人机飞行。公安机关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依法对其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警方提醒 请广大市民群众严格遵守《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筹备举办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做到在规定时段(2023年9月1日0时至10月28日24时)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全境不施放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 禁飞期间,杭州警方将全面开展无人机预警、反制、查控工作,加大对无人机等违规飞行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广大市民群众如发现有违反《通告》规定行为的,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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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

37家无人机企业获评A级!民航局公布2022年度通用航空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等级

近日,民航局官网发布《关于公布2022年度通用航空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等级的通知》,共有561家通用航空企业参与评价,其中传统航空器企业共计508家,53家无人机企业参与评价(评价周期为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评级中带“*”号的企业是指涉及“一票否决项目”的企业)。 为促进通用航空行业自律经营,按照《通用航空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民航规〔2023〕12号),我局于近期组织开展2022年度通用航空企业诚信经营评价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客观、高效的原则,经自查确认、预评价、公示、复核等环节,现将有关评价等级结果公布如下: 一、评价结果情况 (一)评价周期。 此次评价周期为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评价对象。 一是评价周期内开展经营作业的传统通用航空企业,二是管理局推荐的部分通用航空(无人机)企业。 (三)评价结果。 1. 2022年开展经营作业的传统通用航空企业评价情况 共有508家企业参与评价,其中A级企业255家、B级企业207家、C级企业46家,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2. 2022年部分通用航空(无人机)企业评价情况 共有53家无人机企业参与评价,其中A级企业37家、B级企业14家;C级企业2家,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3. 2022年无作业信息的传统通用航空企业名单 为便于公众掌握通用航空企业生产作业情况,通报公布2022年无作业信息的153家传统通用航空企业名单,其中16家企业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存在失信记录,具体情况详见附件3。 二、评价结果应用 此次诚信经营评价结果将作为民航行政机关实施行业监管、增减检查频次、政策适用和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补贴发放等工作的重要参考。各通用航空企业要结合自身评级,加强企业诚信自律经营,遵章守法,守信践诺,推动通用航空高质量发展。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3年8月3日 其中,通用航空企业(无人机)获得A级评价有37家;B 级企业 14 家;C 级企业 46 家。区域覆盖华北地区14家、东北地区7家、华东地区12家、中南地区12家、西南地区2家、西北地区5家、新疆地区1家。具体通用航空企业(无人机)名单及评级结果如下,通用航空企业(传统航空器)名单可点击原文阅读。 2022年度部分通用航空(无人机)企业 诚信经营评价结果 性质:转载 来源:深无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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